防爆认证中的超声波声功率和频率测量设备
在《爆炸环境通用标准GB 3836.1-2010》对超声波设备有个新的检测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6.6.3 超声波源
EPL Ma、Mb、Ga、Gb、Gc、Da、Db、Dc级电气设备超声波源的输出参数不应超过下列值:
——连续源:0.1W/c㎡和10MHz;
——脉冲源:0.1W/c㎡和2mj/c㎡。
目前国内还没有厂家能够生产此套设备,不少防爆所在实际认证因为没有此设备而没法做相关的实验。同时这套设备的国标还没有制定,我们根据多年的经验和相关研究所和大学合作,根据国际上的相关标准,研发出能够达到《爆炸环境通用标准GB 3836.1-2010》6.6.3要求的成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