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中国智能化网(zgznh®)--引领工业智能化产业发展 共享智能化+优质平台
版权所有:深圳市智控网络有限公司 学术指导:深圳市智能化学会
粤ICP备12078626号
深公网安备案证字第 4403101901094 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1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