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0-03-09 10:4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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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受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太阳能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并网电站项目前期准备、施工、调试、验收、消缺等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工程规范及技术条件。
3、 投标人资质、资信和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类监理企业《电力工程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
(4)投标单位应具有电力建设工程监理经验和业绩。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0年3月9日起至2010年3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办公地点,具体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12条。
7、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及联系人等信息,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给招标方,招标方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招标方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延误等不负任 何责任)。
9、现场堪踏:本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踏,如投标人需要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堪踏,请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前往进行,现场勘踏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并自负考察结果。
10、截标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3月29日(当天)上午9:00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待定)。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3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联   系   人:徐 磊    尚 丹 硕  

手        机:15110088656  

电        话:010-88436828    

传        真:010-88436828   88205605

邮        箱:zbgs66@126.com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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