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风电公司长岭风电场续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671033072 010-88436828
所属地区:吉林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吉林风电公司长岭风电场续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
2.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岭县八十八乡境内及通榆县同发乡境内。
3. 招标内容:风机采用轮毂高度为70米的新疆金风82–1500kW风力发电机组的吊装、安装与配合厂
家调试,风机机组数量为32台。其中长岭风电场27台,通榆风电场5台,两地同时开工。
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国家和行业规
定的全部工作和义务。
4.工期要求: 45天
5.质量目标: 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具有火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一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1.5MW风电机组施工业绩且已投入运行。
6、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严寒地区从事过风电机组吊装工程的施工工作。
三、有关事项:
1.符合上述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0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09 年 10 月 20 日购买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 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
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
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编码: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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