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布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信号器材(继电器、断路器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09-11-13 10:5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北京市
  • 浏览次数130
详细说明

重新发布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信号器材(继电器、断路器采购)招标公告
2009-08-21 15:31:27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90821_399795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联系人:徐磊     电话:15110088656        010-88205060 
  招标编号:WTZ2009-120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
  1.项目名称
  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信号器材:继电器、断路器设备采购
  2.招标人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建管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

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乌铁建函)[2009] 227号的

批复》(铁建办电2009-133号)
  11.《关于对2009年7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 [2009] 559号)
  12.《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

355号)
  13.《关于兰新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西段电化改造工程相关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1465号)
  14.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640.579公里,线路等级为Ⅰ级,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

集装箱的要求。
  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次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信号器材的采购招标分2个包件,其中包件1:继电

器;包件6:断路器。其数量、到站见下表。(请下载)
  五、工期要求
  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31日,具体的供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六、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2009年10月30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存料场,继电器需检测后运输到达施

工单位现场。
  七、质量要求
  投标物资设备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标准(TB),产

品质量合格。
  八、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1.1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通用要求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

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1.2具有铁道部相关部门颁发的招标产品检测检验报告(CMA报告)。
  2.1.3 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2.1.4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用户使用证明(由铁路局电务处、电务段出具

)。
  2.2专业要求
  2.2.1继电器投标人须提供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2.2.2断路器投标人产品至少通过:UL、CSA、VDE、CE、CCC、MIL等两种以上的认证。
  九、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
  2009年8月21日~8月25日
  2.报名时间
  2009年9月1日前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报名。报名申请表(乌交

表4)在网下载。
  传真要在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下部载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有效电话、传真号码、邮编

、邮箱号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按每个包件独立呈报报名表。
  3.缴纳场地费
  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

[2009]94号)文件要求,请投标人于开标前(提前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标联系人沟通,并办理缴纳

场地及设施使用费相关事宜。
  4、购买招标文件
  2009年8月26日~9月1日上午9:30-12:30,下午16:00-18:00。经办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交款证明(无法汇款

的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所在地办理)购买招标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到站
一 包件1:继电器 
1 继电器 安全型继电器 台 37285 乌西
2  二元二位继电器JRJC1-70/240 台 1941 乌西
六 包件6:断路器 
1 断路器 HYMAG断路器 台 131 哈密、乌西
2  液压电磁式断路器 台 13528 哈密、乌西
  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售价。
  包件1:柒千元整/套(¥7000.00元);
  包件6:叁仟元整/套(¥3000.00元);
  投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前次缴纳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费用的可

不再缴纳。
  5、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及时以电汇方式按照每包件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包件20万元/包件, 6包

件10万元/包件。前期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不用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在规定时间里报名投标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指定帐号:(招标人

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6.质疑与答疑
  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9月2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并发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物资设备

部(物资设备部邮箱号为zbgs66@126.com;),同时,质疑书必须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邮箱

号码,便于答疑确认。2009年9月3日18:00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

的形式统一给予答复,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答疑书后在9月4日18:00前以传真的形式回执

确认,回执须加盖公章。如不回函,责任自负。
  7.递交投标文件
  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9月16日9:30前递交投标书,并清楚地标明:兰新线红乌电气

化改造工程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注明“在2009年9月16

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前不得开封”。
  7.2于2009年9月16日规定送达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 届时请携带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省部级

质检中心产品检验报告及各包件专业要求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
  7.4 2009年9月16日9:30开启投标书。召开甲供建管物资信号器材:继电器、断路器招标开标会。
 8.评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将于 2009年9月18日以后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编码:100049
  联系人:徐磊    尚丹硕   
  手机:15110088656
  电话:010-88205060    88180474
  传真:010-88180474
  邮箱:zbgs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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