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上最荒唐”公诉: 公元2008年12月9日起,一起史上最荒唐的“公诉门”事件在天津铁路公安处和铁路检察院开始了丑陋表演!2008年五月4日那天,作为旅客的王宇因为在送站过程中与检票员发生纠纷,而被天津西站派出所进行治安调查,奇怪的是面对纠纷双方,派出所当值工作人员却只对王宇一方严厉喝斥。在遭受不公平待遇后,在现场目击旅客的共愤中,王宇一方到天津铁路公安处督查室对派出所进行了投诉。然而这次维权却迎来了一场至今还没有终结的噩梦…2008年12月9日,被投诉的西站派出所有关民警来到北京王宇家中,以配合调查为名将王宇骗出到西站派出所审讯一夜,凭对王宇的诱供,然后在12月10日才出具拘留证。随即以王宇左手一耳光将并非冲突当事人的张格非造成重伤害为由,将王宇报请批捕。派出所的违法执法是如何进行的呢?先是主动找到所谓的“受害人”张格非、接着派出所两名警官以个人名义申请为“受害人”张格非进行司法鉴定、不具备资质的天津铁路公安处司法鉴定所为张格非出具了“人体损伤检验鉴定书”,继而由铁路检察院进行了“史上最荒唐”公诉!于是一起新世纪王宇之拍案惊奇荒诞出笼!
拍案惊奇之一:作为重要公共场所、具有高等级安全管理单位的天津铁路西站,一纸证明竟说其没有监控设备。公诉方为掩盖事实,以此为理由,拒不提供车站监控录像这一能使案件真相大白的首要证据!难道天津这样一个发达的直辖市,一个人流量大的火车站竟然连监控设备都没有?其安全管理是如何实施的?简直令人匪夷所思!而证人却有照片为证!公诉方竟然如此信口雌黄!
拍案惊奇之二:事发当天派出所的笔录竟然也拒不提供,公诉方坚称没有!中国的公安队伍建设到了2008年,在首都的门户,中国的直辖市,派出所解决纠纷却没有笔录!而当事人当天明明在现场做了笔录并签字画押,这一还原事实的重要证据检方却坚称没有!难道遭遇小偷不成!拍案惊奇之三:一个被投诉的派出所,却不回避,主动办理了一起刑事案件,难道天津公安处的刑警都消失了吗?怎么会让派出所干警办理刑事案件?而为掩盖这一违法行为,天津公安处肖建瓴处长竟然以公安处领导的名义加盖公章说授权了,一纸说明就能纠正违法事实吗!且竟然拿得出手作为公诉证据,真是笑掉天下人大牙!可他们这样的证(说)明竟有八份之多(案件证人总共也就有包括三个所谓挨打的检票员在内的四名检票员、所谓的两名旅客、王宇夫妇的证言)!如果随便出个证明就是公诉证据,那中国司法队伍就要大裁员了,就不用那么多执法人员